劳务关系中受到损害的赔偿问题

来源: 时间:2023-01-03 07:33:36


(相关资料图)

提供劳务的一方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受到损伤的,可以要求第三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。根据法律规定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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